讷河市

中国黑龙江省辖县级市,由齐齐哈尔市代管
讷河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辖县级市,由齐齐哈尔代管。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2],南北长100余千米,东西宽80余千米,总面积6674.3平方千米。北与嫩江为邻,东与德都县克山县接壤,南与依安富裕县毗连,西以嫩江与甘南县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分界。[3]截至2023年4月20日,讷河市常住人口为670396人。[3][8]
讷河市位于小兴安岭西麓,松嫩平原北端,全境形若桑叶[3]。市境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积温不足,雨量偏少,分布不均,各季节气候明显。[4]讷河市在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由布特哈总管管理该处八旗事宜。1992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讷河县,设立讷河市(县级),改由省直辖,省政府确定由齐齐哈尔市代管。[3]截至2023年,讷河市辖2个街道、11个镇、4个乡。[7]
讷河市经济以第一、三产业为主。讷河市优先发展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两大战略性产业,重点培育新能源产业汉麻精深加工两大产业,形成“一区三园”+“拉哈工业小镇”的发展模式。[14]2022年,讷河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28776万元,三次产业比重为48.5:16.1:35.4[8],位列全国农产品生产贡献力百强县名单第50名。[15]讷河市位于两省三地交汇处,京加铁路、111国道纵贯全境,讷五、讷克、讷尼等公路四通八达[16],是齐齐哈尔市以北地区重要的物流中心。[2]
讷河市历史悠久。有“史前文明、抗战圣地、驿站之乡、鄂乡风情、皇后故里”等人文资源。境内有一万年前人类活动遗迹,有距今3000多年的白金堡类型文化遗址[2]境内有尼尔基水利风景区、雨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两个国家3A级景区。[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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