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规定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其包含在生育保险待遇中。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1][4][2]
截至2023年,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期限一般不少于90天。[1]

政策背景

生育问题关系到人口存续和社会进步,一直是中国备受关注的公共问题。中国的生育政策及生育保障作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最重要且最连贯的社会政策之一,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深远。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仅用30多年的时间实现了发达国家用一个世纪甚至更长时间才完成的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步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中国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障体系对此功不可没,在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协调资源配置、提供医疗及生活保障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人口结构和社会经济形势早已发生根本性变化,面对生育水平持续降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等一系列问题,中国及时放开“全面二孩”并积极构建配套生育保障体系,以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未来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障走向直接关系人民福祉和社会发展。[5]

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