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者库

清朝包衣管领下食口粮人
辛者库,是满语“sin jeku”的音译,[1]亦译作身者库、新者库或薪者库。[2]“辛者库”一词源于“辛者库遮特勒阿哈牛录”,满文为“sin jeku jetele aha niru ”,汉意为“食按月发放口粮的奴仆组成的佐领”。“辛者库人”即为“食按月发放口粮的奴仆”。[1]《大清会典则例》中将辛者库解释为“管领”[a],是清代的一种包衣(奴仆)组织。所有管领下人都是辛者库人,文献有时也把管领下的辛者库人简称为“辛者库”。[1]
“辛者库”的名称在后金天命七年(1622年)以前就已存在,当时的努尔哈赤政权设有“辛者库牛录[b]”,是收编管束汉族“降民”的组织。[3]最迟从天聪时期开始,就有旗人因为犯罪,其本人和家属被打入辛者库为奴,成为辛者库人的另一重要来源。到康熙雍正时期,“入辛者库”逐渐成为对犯罪旗人的主要处罚方式之一。[5]乾隆时期后,因罪罚入辛者库的制度被逐渐取消。[1]
辛者库人是隶属于满清皇室成员、王公贵族的奴仆,与其主人有较强的人身隶属关系。在旗人中,他们的身分地位低于旗分佐领下人及包衣佐领下奴仆,但高于其主子户藉下的家奴。辛者库人对其主子而言是奴仆,但其社会地位并不低下,他们有自己的独立户籍和当兵、出仕的权利,并可拥有土地和奴婢。辛者库人主要从事皇宫及王公府第的贱役杂务,[1]其收入除口粮外,当差之日可获得饭食银两,遇有婚丧事件也有恩赏银两。[6]有出仕、当兵的家庭还有俸晌收入。[1]
从根本上说,辛者库制度是满族落后的奴隶制及领主制的残留。[1]而“入辛者库”作为对旗人罪犯的处罚措施,实际上被贬为辛者库的大多是他们的家属,其实质就是株连为奴。它既继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株连”手段,又沿袭了野蛮的蓄奴陋习。[2]

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