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民

阮玲玉第一任丈夫
张达民,1907年出生于上海,是阮玲玉的第一任丈夫,1943年因为肺炎死于中国香港[1]
1925年张达民和仆人女儿阮玲玉结婚,并且与家庭决裂。之后他因为花销大和已经成为当红女星的阮玲玉要钱。曾在上海任职光华戏院经理,到达香港后在瑞安轮任职买办,在福建省福清县任职税务所长。并于阮玲玉自杀后,在香港拍摄了有关阮玲玉的电影。[2]
主演电影有《谁之过》《朋友之妻》,两个影片都是由阮玲玉的自杀事件改编而成。[3][4]

人物生平

1907年,张达民出生于上海一个官宦家庭,是家中四少爷。大哥张慧冲、二哥张晴浦、三哥张惠民。张达民是受过五四新潮影响的的人,不在意阮玲玉保姆女儿的身份。1925年,张达民和阮玲玉恋爱,遭到家庭反对。1926年1月,18岁的张达民带着阮玲玉离家出走,从此和家庭决裂。离家后他与阮家母女居住在北四川路鸿庆坊,他还经常带着阮玲玉到各大舞厅、高档饭馆,因此从家里带出的存款很快花光。之后他们靠着作为导演的大哥的救济生活。而妻子阮玲玉则开始了演艺生涯,阮玲玉爆红之后,张达民靠着阮玲玉的片酬生活,时常进出豪华舞厅、高档场所之中,过上了奢靡浮华的生活。他还用色情视频威胁阮玲玉成为了光华戏院的经理,月薪一百二十元。张达民和阮玲玉在1927年收养了弃婴小玉。[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