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

中国民间陋习
冥婚是中国民俗传统陋习之一。冥婚古时又称抱主成亲、鬼配亲、娶鬼妻等。[5]冥婚分为两大类,即:死人与死人相配,活人与死人相配。[4]在中国古代一般有俩种情况形成冥婚,一种为嫁殇[a],一种为迁葬[b]。而冥婚在中国的流传范围较广,不管是在中国古代的南方还是北方,虽然冥婚的方式不一样,但都有着相关冥婚的记载。[2]
在中国古代,社会封建思想让人们认为结婚是延续香火的重要途径,而中国古代社会观念比较相信鬼神玄说,认为人死后没有结婚就会出来作怪,破坏后代的仕途,所以冥婚在社会上就有了一定的基础。[6]冥婚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殷商,并且基本流程都已存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随着佛教的传入在隋唐达到高峰。[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去除封建陋习,冥婚一度“销声匿迹”,而在1990年开始又重新“死灰复燃”发展到现代在山西等地区仍有出现配冥婚的案列,年轻刚去世不久的女性尸体也因此成为一种“商品”。甚至为此衍生出来了一条黑色利益链。[8]
北魏文学家高允曾抨击冥婚是“损败风化,渎乱情礼,莫此之甚”。历代学者和地方志都将冥婚指为荒诞不经,提出各种批评看法,[9]但冥婚在现代社会下仍然长期潜伏存在,正因为部分人封建愚昧的思想,导致不少偷盗女尸案层出不穷,为这条黑色产业链提供了巨大的利润价值空间,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在中国的现代刑法中并没有直接与冥婚产生相关联系的罪名,但是为了利益配阴婚而杀人、盗窃尸体等,则可能被判处涉嫌故意杀人罪或侮辱、盗窃尸体罪。[8]

定义

冥婚指的是人在去世或夭折之后再成婚。中国古代人民认为没有结婚就死了,是人生的一大憾事,所以即使在冥间,必须要为没有结婚的逝者取到妻子/丈夫,让已经去世的男女结成夫妻并进行合葬。所以只要男性或是女性在生前未婚而死,则交给死者家人或亲友帮忙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成夫妇,所以“冥婚”,又被叫做冥配、阴婚、阴亲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