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图亚特王朝

曾统治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的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英语:The House of Stuart,苏格兰盖尔语:Siol Na Stiubhartaich),是公元 1371年至1714年间统治苏格兰和公元1603年至1714年间统治苏格兰、英格兰爱尔兰的王朝。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者是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二世(Robert II),英格兰及爱尔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建立者是英格兰、爱尔兰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1]
斯图亚特家族起源于法国的布列塔尼的菲茨艾伦家族。12世纪初迁居英国后,该家族的沃尔特·菲茨艾伦(Walter FitzAlan)被邓克尔德王朝(The House of Dunkeld)的苏格兰国王大卫一世(David I)任命为宫廷总管(high steward),该家族世代继承这个职务,便以此为姓。公元1371年,统治苏格兰的布鲁斯王朝(The House of Bruce)直系男嗣断绝,母亲是布鲁斯王朝公主的罗伯特·斯图亚特(Robert Stewart)成为了苏格兰王位的唯一继承人,于是便建立了苏格兰王国的斯图亚特王朝,是为罗伯特二世。公元1603年,英格兰的都铎王朝(The House of Tudor)的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去世,都铎家族直系男嗣断绝,按照王位继承法,由于母亲是都铎王朝伊丽莎白一世的长姐,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按照继承法成为英格兰国王,建立英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称詹姆斯一世(James I),随后苏格兰王国和英格兰王国均由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之后斯图亚特王朝历经6位君主。公元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没有信仰新教的男性继承人,王位按顺位传给来自德意志地区汉诺威王朝(The House of Hanover)的乔治一世(George I),从此斯图亚特王朝结束了对英国的统治。[3][4][2]
斯图亚特王朝是英国历史上的一段重要的时期,它统治了苏格兰英格兰长达300多年。这一时期,在政治方面,英国通过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又进行了议会改革,完善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在经济方面,机械生产出现并发展,工业城市兴起,国内国际贸易也进一步扩大。在思想文化方面,宗教改革继续推行,启蒙运动也在英国兴起,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得到了迅速发展,此外,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也促进了苏格兰英格兰的文化交流,使得两个国家的文化得以融合。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宗教冲突、政治腐败等问题。[2]

名称来源

“斯图亚特(Stuart)”一词最初的拼写为"Steward/Stewart",是苏格兰的宫廷总管的名称。1138年,苏格兰国王大卫一世任命在英格兰继承者内战中追随自己的诺曼贵族沃尔特·菲茨艾伦为宫廷总管,继任的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四世(King Malcolm IV)又将这一职位交由菲茨艾伦家族世袭,于是菲茨艾伦家族逐渐将“斯图亚特”这一官职名称作为家族的姓氏。1371年,斯图亚特家族的罗伯特·斯图亚特继承了苏格兰国王之位,于是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建立起来,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继承了英格兰爱尔兰王位,英格兰及爱尔兰的斯图亚特王朝也随之建立起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