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

2008年中国奶制品行业食品安全事故
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又称三鹿奶粉事件、毒奶粉事件,是2008年中国因“三鹿”牌奶粉中添加了过量三聚氰胺而导致各地出现结石婴儿的食品安全事故。[4]
因2008年6月28日中国各地医院接收多名“肾结石”的婴儿[5],政府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后怀疑是三鹿集团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qíng]胺污染所致。[6]之后三鹿集团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7].事发后各大城市纷纷对三鹿奶粉进行下架、撤柜处理[8]国务院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响应,并表示因服用奶粉而患结石病的婴儿将接受免费的治疗。[9]该事故导致29万余名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6名婴幼儿死亡。[1]
事后中央政府免去了包括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副市长、食品管理监督局局长、质检局局长、畜牧水产局局长、三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人行政职务,对共26名相关嫌疑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10]
2008年12月31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石家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11]张玉军耿金平两人被判死刑,高俊杰被判处死缓,张彦章、薛建忠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3]田文华、王玉良等人提出上诉。[12]二审均维持原判。[13]
“三鹿事件”使中国奶制品制造商品遭遇了信誉危机,多个国家禁止了中国乳制品进口[14],许多市民宁愿选择前往港澳等地购买洋品牌奶粉。[15]200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