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

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一种短期内限制违法人员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1][2][3]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6种分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