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

印度的封建社会产物
种姓制度是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又称贱籍制度、[1]印度卡斯特体系[2]印地语: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其”种姓”一词,源自拉丁语的castus(卡斯特),在古代梵语中叫做“瓦尔纳”,意为“颜色”,在中国古代的汉译中被称为“种姓”。[7]它是古印度最为典型且最为森严的等级制度,与印度教、婆罗门教有着密切的关联。[8]古代埃及、非洲、斯里兰卡、伊朗、尼泊尔也有种姓制度的存在。[9]
种姓制度的起源有两种说法。一是雅利安人内部阶级分化,另一个是《梨俱吠陀》。[3][10]最初是侵入印度的雅利安人,按照肤色将其区别的两个“瓦尔纳”,即白肤色的雅利安人和黑皮肤的达萨。[3]随着雅利安内部阶级分化和社会分工的发展,雅利安内部又分裂为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个瓦尔纳,于是整个社会便形成界限分明的四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11]在《梨俱吠陀》中种姓制度的起源归之于神,记有诸神分割大神普鲁沙的情形,由普鲁沙身体的不同部位,即口、双臂、双腿、双脚分别产生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瓦尔纳。[12]
在后期吠陀时代,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和雅利安人国家的形成,瓦尔纳制度最终成为界限森严的种姓制度。[13]在奴隶社会的繁荣时期,种姓的数目增加了,并各自形成职业世袭和实行内婚制的独立集团,其中又衍生出“不可接触者”,变为更加严格的身份隔离。公元4世纪笈多王朝到17世纪的莫卧儿王朝,随着印度封建生产关系的确立和阶级关系的变化,种姓制的结构开始由社会分工演化为更多更深的层次,社会地位差距逐渐拉大,各种姓间的界限越来越严格。[14]18世纪英国殖民者侵入印度后,为了达到对印度“分而治之”的目的,竭力维护种姓制度和高级种姓的利益。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各地分散的属于同一种姓的小集团逐步联合起来,又衍生出“种姓协会”等体系。[15][16]1931年,圣雄甘地为唤起“贱民”参加民族独立运动,要求废除贱民制,并积极倡导旨在提高贱民地位的哈里真运动。[17]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18]
种姓制度所产生的种姓隔离、社会不平等现象,以及“洁”与“不洁”的观念,深深渗透到印度社会生活、政治、文化教育、思想等领域,尤其是对农村地区影响深远。[19]现代印度社会中的种姓制度不仅没有因为社会制度的逐渐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进步、交通和通讯的发展而遭到削弱,相反,却随着各种政治势力争夺政权的不断加剧而得到加强。[20]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