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

清代谷应泰主编的纪事本末体史书
《明史纪事本末》,清谷应泰(1620年~1690年)撰,[1]又作《明鉴纪事本末》或《明朝纪事本末》,为清初编成的纪事本末体明朝断代史,起修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成书于顺治十五年(1658年)冬十月。[2]乾隆年间被著录于《四库全书》后,始称今名。[3]清人谷应泰所编,其他具体参与编撰者争议较多,目前尚无定论。[4]
《明史纪事本末》编撰时采取史料众多,《石匮藏书》《国榷》《鸿猷录》《昭代武功编》《明实录》《皇明大事记》《记录汇编》《复辟录》等明代官方及私家野史、笔记都是史料来源。[5][6]全书近两百万字[7],共八十卷,每卷一个专题,记载一件完整的史事,卷后均附有史论,其中大多数冠以“谷应泰曰”[a]。其记载时限起于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明太祖朱元璋起兵,止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占北京[9]
它对明代历史记录比较完整,以年代为序囊括了明代十六朝的重大史事,涵盖了明代政治、军事、典章制度、漕运、河工、税使、历法、民族关系等方面的历史,[10]体现了“以史为鉴”的修史思想和“忠君”的社会伦理观念。[11]。它可与清代官修《明史》互为参照,互为补充,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4]另外它作为第一部独立成书的纪事本末体史书,使纪事本末体在史学领域的地位得到了提高。[9]

书名

《明史纪事本末》,又作《明鉴纪事本末》或《明朝纪事本末》,清乾隆年间被著录于《四库全书》后,始通行今名。[3]该书编撰体例为纪事本末体,它是史籍中除编年、纪传体外的第三大体裁,首创于南宋史学家袁枢所撰《通鉴纪事本末》。其基本特征是以事为纲叙述历史,分类编排。每个历史事件独立成篇,以标题概括其事件中心,完整叙述历史事件的全过程。纪事本末体的优势在于叙事的完整性,编年体纪事过于离散,纪传体着重人物生平,纪事不免重复矛盾,而纪事本末体只关注事件本身,能完整展现事件的产生、发展至完结的全过程。纪事本末体的缺点在于,事件相互独立导致事与事之间缺乏联系,无法展现同时期各历史事件之间的关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