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汶祥刺马案

晚清的四大奇案之一
张汶祥刺马案发生于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是指河南人张汶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之事,因案件迷雾重重,被称为晚清的四大奇案之一。[1]
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时任两江总督的马新贻在南京校场阅兵,允许百姓参观,因此,箭道两旁挤满了围观的群众。[2]有百姓求马新贻伸冤,突然有人冲出来刺中马新贻腹部,最后不治身亡。刺客自称张汶祥,对于背后的动机和幕后主使一概不予回答。[3]刺马案发生后,清政府非常重视此次事件,前后三次派遣刑部官员审理此案,审理结果称是因马新贻捕杀湘军散兵,且未受理张汶祥妻子被掳一案。[4]最终,张汶祥被处以极刑,[5]马新贻并入祀贤良祠,赐谥号端敏[6]
刺马案发生后,清政府对案件的审理和定罪过程受到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议和讨论,案件的审理和定罪结果也成为了清政府在处理类似案件中的重要参考案例。[7]大量的野史、笔记、小说、戏曲对案件原委说法众多,“刺马”历经多年多人演义改编,各个版本层出不穷,文学意义早已远胜历史价值。[8]

主要涉案人物

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