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战争

1883年至1885年发生的战争
中法战争又作清法战争(法文:Guerrefranco-chinoise),是1883年12月至1885年4月(光绪九年十一月至十一年二月),由于法国侵略中国越南而引起的一次战争。[1][2]
清朝时期,越南是中国的藩属国,19世纪中叶,法国意图以越南为基地,进一步侵略中国,称霸远东。至1883年法国军队进攻越南顺化,强迫越南订立法安《顺化条约》,越南沦为其殖民地[2][3][4]1883年10月,中法谈判破裂。[5][6][7]12月,法国远征军总司令孤拔率军向驻扎在越南山西的黑旗军和清军发动进攻,中法战争正式爆发。[8]战争初期,法军在战事中多处于上风,占领了越南北部红河三角洲。次年5月11日,中法两国政府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随后,法国后单方面宣布条约立即执行,并要求清军撤军,遭清政府拒绝。[9][10][11]1884年8月,法国远东舰队副司令利士比率舰队进军基隆,被清军击退,中法关系破裂。法军随即集结优势兵力进攻马江,清军水师受挫。[12][13][14]同年8月26日,清政府被迫向法国正式宣战。10月,法军再次进攻基隆,被清军击退。法军战败后,调集其远东舰队进犯台湾海峡,遭到清军各部协同抗击,孤拔受伤身亡。同时,法军又在中越边界地区增调军队,发动进攻。1885年2月,法军司令尼格里率法军攻下中越边境重镇——镇南关,清政府启用老将冯子材率军增援。冯子材统率清军各部协同作战,奋勇抵抗,在镇南关战役中重挫法军,取得战事大捷,战争局面开始扭转。[15][16][17]中法战争爆发后,清政府统治者害怕战争拖延下去会激起内变,希望寻机与法国议和。1885年于4月4日,中法签订了《中法停战条件》。6月9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又称《李巴条约》)在天津签订,中法战争结束。[18][19][20][21][22][23][24]
1885年11月28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该条约的签订,使中国放弃了对越南宗主权,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中国开放西南部边境后,法国侵略势力以印度支那为基地,进入云南广西广州湾,为法国进一步侵略中国,进而争霸远东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在法国,由于法国侵略者军事入侵中越受挫,特别是镇南关战役成为其发动侵略战争以来重大惨败,遭到法国人民和反对党的抨击,茹费理内阁在各界谴责声音中倒台。[22][25][23][24][26][19]
中法战争对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演变产生了积极影响,推动了海军早期现代化的进程和台湾早期现代化发展;同时,中法战争也促进了中国维新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维新人士积极主张向西方学习,发展近代工业,并要求建立“君民共主”政制;中法战争还导致了晚清政局发生重要变化,光绪十年(1884年)的“甲申朝局之变”使清流人士遭受打击,其后果即是朝政的日益腐败,中国的边疆危机依然存在;自强新政在近代军事和近代工业方面虽有所扩展,但在制度性改革方面则少有进步,为此后中国甲午战争中失败埋下了伏笔。学者王远志在《30年来中法战争研究述评》一文中评价认为,“中法战争相对于中国近代史上其它几次战争而言,胜利的战例还是比较多的,有其成功的经验。”[22][25][23][24][26][19][27]

战争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