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心城市

中国城镇规划体系设置的最高层级
国家中心城市是中国城镇规划体系设置的最高层级,[5]指居于国家战略要津、肩负国家使命、引领区域发展、参与国际竞争、代表国家形象的现代化大都市。[6]这一概念最早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5年依据城市规划法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时提出。[2]
201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五大国家中心城市。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函支持成都武汉郑州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7][8]至此,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9座城市被定位为国家中心城市,[9]包含4个直辖市和5个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属于国家尺度的最高等级城市。[8]
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城镇体系的核心城市,集中了中国和中国城市在空间、人口、资源和政策上的主要优势[3],具有全国范围的中心性和一定区域的国际性两大基本特征,在中国的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中心和枢纽作用,在推动国际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门户作用。[2]

出台背景

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