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总统

人民普选产生的国家元首
危地马拉总统(英语:President of Guatemala,西班牙语:Presidente de Guatemala)是危地马拉共和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武装部队总司令,由人民普选产生,任期4年,不得连选连任。

国体和政体

危地马拉拉丁美洲实行总统制政体 的国家,所谓总统制,就是总统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权力高度集中,总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危地马拉宪法规定,总统即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通过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内阁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总统定期向议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具有否决权,但无解散议会的权力。有时,总统权力往往高于立法权和司法权。
危地马拉国旗、地图和国徽
危地马拉宪法第140条规定:“危地马拉是一个自由、独立和主权的国家,是保证居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国家,其政体是民主共和制和代议制。”第141条规定:“人民把主权授予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行使。禁止三个机关间的隶属关系。”根据宪法,危地马拉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和总统制的共和国。所谓三权,就是立法、司法和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和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三权分立,但又相互制约,即所谓分权制衡原则。危地马拉的三权分立受到美国很大的影响,模仿了美国1787年宪法有关三权分立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