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

一种强迫相关障碍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是一种以反复出现的强迫观念、强迫冲动或强迫行为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精神疾病。多数患者认为这些观念和行为没有必要或不正常,违反了自己的意愿,无法摆脱,为此感到焦虑和痛苦。[2]强迫症有两个发病高峰期,即青少年前期和成年早期,多发病于19~35岁,至少1/3的患者在15岁以前起病。[3]
强迫症是一种多维度、多因素疾病,病前人格、遗传风险、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环境因素均在其发病中发挥作用。[2]该病临床表现为强迫观念、强迫行为、回避行为等。[2]强迫症的诊断可根据病史(对强迫症的发生、发展、既往治疗过程和心理基础等)、量表(耶鲁-布朗强迫量表)等进行全面的评估。[3]可采用耶鲁-布朗强迫量表进行量表评估。[3]治疗包括药物治疗(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等)、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是一线的心理治疗[3])及物理治疗(经颅磁刺激、改良电抽搐治疗、深部脑刺激和迷走神经刺激)。[2]
世界范围内报告的强迫症终生患病率为0.8%~3.0%。儿童强迫症的患病率为2%~ 4%,多起病于7.5~12.5岁。儿童强迫症的男女比例为 3:2,但从青春期开始,男性和女性患病率基本相当。[3]
1838年,法国精神病学家埃斯基(Escillo)首次报告强迫性怀疑的个案,[6]随后莫雷尔在1866年正式提出了“强迫症”一词。韦斯特法尔(Westphal)于1877年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概念。[7]1895年,弗洛伊德(Freud)提出强迫症和恐惧症是两种不同的神经症[6]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