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非营利组织指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存在的目的主要是提供服务。管理人员所作的决策旨在以有限的资源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业绩的计量主要是以他们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衡量的,或者说是以它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来衡量的。这一类的组织包括政府机构、教育部门、医院等卫生机构、宗教与慈善机构、工会等会员组织、基金会等,如学校、文艺团体、医院、邮政、博物馆、图书馆、慈善机构、输血机构等都属于非营利组织。据2021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统计,我国非营利组织总量在2020年底达到89万以上。[1][2][3]
非营利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奉献性等特征,在提供社会公共福利、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对社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公益与商业领域的边界产生了交叉与重叠,非营利组织的营利化、商业化趋势不断显现。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并非是向社会提供一切无偿性供给,非营利组织一样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或生产产品来获得有偿报酬。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包括捐赠、会费、出售服务或产品、政府采购、资产增值等。[4][3]
非营利组织的资产不属于出资人或捐赠人,如果非营利组织进行清算,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5]

发展演变

产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