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

两汉时期分封在湖南的诸侯国
长沙国(公元前202年—公元37年),是位于今湖南境内的两汉时期的诸侯王国之一,分为吴氏长沙国和刘氏长沙国,实际存在时间共约220年(中间废置17年)。其中吴氏长沙国(公元前202年—公元前157年)历5代5王;刘氏长沙国(公元前155年—公元37年)历8代9王。[1][2]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汉王刘邦建立西汉王朝后设置诸侯国,封开国功臣吴芮长沙王,后以临湘国都、以原长沙郡等五郡为界[a],建立长沙国,史称“吴氏长沙国”。西汉后元七年(公元前157年),汉文帝因第五任长沙王吴差无子而撤除了长沙国。[3][4][5]次年,汉景帝继位,并于西汉前元二年(公元前155年)重置长沙国,以其庶子刘发为长沙王,史称“刘氏长沙国”。[6]西汉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建立“新”朝,废除了刘氏所封的诸侯国;次年,刘氏长沙王刘舜被废,长沙国改名为“填蛮郡”,国都临湘县改名为“抚睦县”。[7][8]东汉建立后,光武帝于东汉建武二年(公元26年)复置长沙国,重封刘舜的儿子刘兴为长沙王。东汉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为巩固中央集权,光武帝撤除诸侯王,刘兴被贬为临湘侯,长沙国改为长沙郡,至此,长沙国灭亡。[1][9]
西汉长沙国始建时,所辖范围包括今湖南全境及黔、赣、桂、粤等省区各一部分,辖21个县,之后其疆域逐渐缩减为一郡,辖13个县。[2][10][8][11]长沙国的职官制度在吴氏和刘氏时有较大的区别,前者沿用汉朝的职官制度,汉中央委任丞相掌控该国实权,但诸侯王也有部分官吏任免权;后者的官职任免权则被汉中央完全收回。[12]
20世纪70年代以来,汉代长沙王陵墓群大面积被发现。汉代长沙王陵墓群是汉长沙国王室及成员墓,位于与长沙国都城临湘一江之隔的湘江西岸的低矮丘陵区。截至2023年初,已发现与长沙王陵墓群相关的各类遗迹点23处,其中已发掘者5处,出土有金缕玉衣、素纱单衣等珍贵文物。长沙王陵墓群及出土文物,有助于解码汉代长沙国的历史信息,同时也为汉朝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13][14]

国号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