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剩余价值

《价值场论》中概念
相对剩余价值是“绝对剩余价值”的对称。属于“后理论经济学”之《价值场论》范畴。相对于“绝对剩余价值”而言的价值形式,是与“绝对剩余价值”相互比较的产物;如果没有“绝对剩余价值”的存在,也就没有相对剩余价值。
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不同,它的增加不是由于创造出来的价值绝对地增加了,而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把一部分原来的必要劳动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时间,从而使剩余价值相对地增加。它是资本家提高剥削程度的两种基本方法之一。

阐述

马克思资本论》中,相对剩余价值是指企业所获得的由其他企业职工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在“后理论经济学”之《价值场论》中,相对剩余价值概念得到扩展,它不仅指由人类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形式,也包括由非人类劳动所创造的非劳动价值形式。如有利于生产的自然环境的变化所形成的,主要指由自然资源、生态的优化带来的相对价值剩余,表现为相同的劳动创造的价值的总量不同。而从这个意义上说,“绝对剩余价值”仅仅是相对剩余价值这条漫长曲线上的一个点,是相对的静止。
假定工作日为八小时,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各为四小时,剩余价值率为100%。如果把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一小时,则剩余劳动时间就增加一小时,由此增加的剩余价值即为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主要取决于劳动生产率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