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敏

中国近代政治人物、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首脑
王克敏(1873年-1945年),字叔鲁,浙江余杭县人。中国近代政治人物,抗日战争时期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首脑之一,汉奸。[1]
王克敏于1901年[a]考中举人,旋被清政府派往日本,历任浙江留日官费生经理员、留日学生副监督等职。六年后,王克敏回国,在度支部、外务部任职,之后成为直隶总督杨士襄、陈[kuí]元的幕僚,帮助他们处理外交事务。民国初年,王克敏历任中法实业银行董事、中国银行总裁、盐务署督办等职,并且在王士珍曹锟顾维钧等人执政时,三次出任财政总长,[1][6]期间,发生了“金佛郎案[b],王克敏为了个人利益,出卖中国利益[1][7]。1927年,王克敏投靠张作霖,先后担任安国军总司令部财政讨论会委员、北平财政整理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五年后,国民政府设立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王克敏被任命为财务处主任。之后,历任华北战区救济委员会常委、天津市市长、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8][1]
1937年,日军占领北平、天津后,王克敏担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兼任议政委员会常委、行政部部长、“新民会”会长[c],上任后,即在华北设置“日华经济协会”,大量掠夺华北物资资助日本侵略军。[1][10]次年3月28日,王克敏遭到军统刺杀并受伤。[11]1940年3月30日,南京汪伪政权成立,王克敏改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在汪伪政权首脑汪精卫及华北联络部部长森冈的联手排挤下,王克敏被迫辞职。[3]三年后,王克敏在日本人的支持下复职,并陆续担任了华北税务委员会委员长、汪伪全国经济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务。抗日战争胜利后,王克敏在北平被逮捕,拘押在北城炮局胡同陆军监狱。1945年12月25日,王克敏在狱中服毒自杀(一说病逝)。[1]
抗日战争时间,王克敏甘为汉奸,担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首脑,打击抗日力量,帮助日本侵略者掠夺华北的资源,控制华北的经济。[12][13][14]学者杨飞、薛文娟在所著《王克敏与汪精卫的明争暗斗》中评价:“王克敏与汪精卫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著名’人物,他们醉心于权术,在宦海中几经沉浮,还一度携手出任伪职,在中华民族史册上写下了极不光彩的一页。他俩结合的过程中,有时相互利用、狼狈为奸,但更多的则是尔虞我诈、相互争斗,其贪婪自私的秉性,尽显无遗。”[15]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