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中律

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之一
排中律(英文:law of excluded middle,亦称为“拒中律”或“不容间位律”)是形式逻辑中的一个基本规律,其逻辑公式为“A或者非A”,或“A∨¬A ”。[1]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之间必须肯定其中之一为真,不能对两者同时加以否定或肯定,即不能对同一对象[a]既不肯定又不否定。[1]例如,“所有鸟都会飞”和“有些鸟不会飞”两者必有一个是真的,不存在第三种可能,违反排中律会导致“模棱两可”或“模棱两不可”的逻辑错误,例如产生“有些鸟又会飞又不会飞”这样的结论。[2]
排中律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经院哲学家在对亚里士多德作品的研究和注释中进一步探讨了排中律,将其应用于形而上学和神学讨论之中。到了现代早期,随着逻辑学和数学的发展,排中律在新的逻辑体系中被重新审视,在怀特海罗素的《数学原理》中,排中律在数理逻辑中得以向数学化的趋势发展。[2]
排中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想的明确性,确保在处理相互矛盾的命题时逻辑推理能够进行明确而一致的论证,排中律也在归谬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1]然而,随着逻辑学的发展,直觉主义逻辑学派对排中律提出了批判,认为排中律只能运用于”有限集“,而在处理无限领域(即非递归命题)的问题时,排中律不具有可行性。例如某一电脑程序正在运算一个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以至于人们不知道程序是否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找到答案。按照传统排中律,程序要么会找到答案,要么程序不会找到答案。然而在直觉主义看来,在这个例子中,可能存在第三种可能性:程序可能无限地运行下去而永远不停止。因此,直到程序实际停止并给出结果,人们不能确定它是否会成功找到答案。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存在一个未知的、无限的过程可能,排中律的“A∨¬A”就失去了其作用,不再是有效和普遍的逻辑规定。[1]

具体内容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