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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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方,英文名:China Orient Asset Management Co., Ltd.),[1]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4]成立于1999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王占峰[2][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对东方公司从事资产管理范围以内企业的股票承销业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不专门颁发的资格证书。[5]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等业务。[2]
截至2024年1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有吉林省分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共计26个分支机构,[3]下辖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一类子公司。[4]截至2022年末,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达12479亿元,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员工总数5万多人。[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获评“年度最具竞争力资产管理公司”奖项,“年度最佳资产管理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2018年度资产证券化业务优秀参与机构奖”等荣誉。[5]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