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海南省的国家权力机关。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5年的努力,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中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完成了历史任命,从各方面为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创造了条件。1993年1月,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389名,选举产生了由37人组成的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1月在海口举行,由389名代表组成。

代表产生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海南省的18个省辖市、县、自治县和驻海南省人民解放军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主要职权

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