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廷珍

清朝福建水师提督
蓝廷珍(1663年-1730年)是清朝时期的一位将领,字荆璞,出生于福建漳浦县湖西乡。他早年弃耕从军,以擅长骑射著称。历任浙江定海营把总、温州标左营游击等职,多次在外洋打击海盗,战功卓著。康熙五十六年,他率水师全歼关东大盗孙森所部,夺回被掠的舰船军械,因而得到闽浙总督满保的举荐,被超[zhuó]为福建澎湖副将。康熙五十七年,他升任广东南澳水师总兵。康熙六十年,朱一贵起义爆发,蓝廷珍上书自荐,与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出师台湾。七日内即收复台湾府治,半月内平定全台。平台后,蓝廷珍留台,接替施世骠署理提督职务。康熙六十一年,他正式担任台湾总兵官。雍正元年,他升福建水师提督,加左都督,赐三等阿达哈哈番世职。雍正七年十二月,在任所逝世,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子少保,谥号襄毅”。后配祀台南文庙。蓝廷珍深受雍正帝器重,受朝廷赏赐多达二十四次。他对台湾百姓施以教化,鼓励开垦,推行保甲、团练制,使清廷对台之策大为改观,为日后台湾的开发建设及和平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后世将其与康雍年间另两位平定、治理、开发台湾蓝理蓝鼎元并称为“蓝氏三杰”。

生平

康熙三十四年任浙江定海把总,四十四年升温州镇右营游击,五十八年升澎湖副将、南澳总兵,六十年上书自荐,出师台湾征战朱一贵义军。
平台后,蓝廷珍奉命继续留台,署理提督职务,前后三年之久。在这段时间里,蓝廷珍对台湾的治理和开拓,提出了一系列很有远见的建议和措施,对台湾的历史发展生成了深远的影响﹔表现了他在事关中国领土问题上的政治眼光和从政能力,从而确定了他在台湾历史上的地位。
清初台湾大量山地尚未开发。清廷统一台湾后,对台湾的地位尚未引起统治者足够的认识。在朝廷内,曾就台湾弃留问题展开一场争论。一些糊徐朝臣主张"守澎去台",遭到施琅等官员的坚决反对。经过争论,清政府决定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但是有关台湾治理问题的看法仍不一致。台湾局势平定后,闽浙总督满保以山地土番难治为由,把山地划为"弃土",下檄文划界迁民,禁止出入。对此,蓝廷珍坚决反对。他反复上书满保,力主积极开拓山地。他说:“人无良匪,教化则驯﹔地无美恶,经理则善。莫如添兵设防,广听开垦,地利尽,人力齐,鹦鸣狗吠相闻,而彻乎山中,虽有盗贼,将无捕逃之薮。何必因噎废食,乃为全身远害哉?”谈到“划沿山之界,禁出入”之弊端,蓝廷珍更是感慨陈词,历数其六条“可虑”之处,呼吁不可随便抛弃台湾一寸土地。他说:“国家初设郡县,管辖不过百余里,距令未四十年,而开垦流移之众,延袤二千余里,糖谷之利甲天下。过此再四、五十年,连内山山后野番不到之境,皆将为良田美宅,万万不可遏抑。”蓝廷珍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满保的采纳,取消了划界迁民的计划,并上奏朝廷增设行政区字段,雍正元年,台湾增设彰化县、淡水厅和澎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