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燮元

明朝时期官员
[xiè]元(1566年-1638年5月7日),原名[mào]赏,字懋和,号恒岳,一号石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山阴县(今浙江省绍兴市)人。[1]明朝后期名臣,军事家。[2]朱燮元为明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官大理评事苏州知府广东提学副使等职,任内平反冤狱,革除民弊,又抚定织工事变。[3]后为奉养父母而弃官家居十年,其后被起复为陕西按察使、四川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受命征讨“奢安之乱”,至崇祯十年(1637年)“底定”西南。累加至兵部尚书兼督贵州云南广西军务,赐尚方剑,再进少师、左柱国。崇祯十一年(1638年),朱燮元病逝,年七十三。初谥“襄毅”,后改谥“忠定”。[4]朱燮元能谋善断,且擅作文章。著有《督蜀疏草》、《朱襄毅疏草》、《朱少师奏疏》等。[5][6]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朱燮元生于明世宗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其祖上世居于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今浙江绍兴)的白洋里。朱燮元的母亲赵氏生三子,朱燮元是赵氏最小的儿子。
明神宗万历十三年(1585年),朱燮元中举后,曾应绍兴知府萧良干的延请,入官署教授诸子经书两年。山阴江北四都频遭水患,萧良干采纳朱燮元的建议,亲临沿海察勘,遂于白洋山右建山西闸,以杀西小江上流水势而补三江之不足,濒海数十万居民都赖以为安。朱燮元曾于安昌勒碑,以记述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