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一项法律,旨在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监管。[1]该法是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该法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原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基金的募集、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4]

法律修订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