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商

市场开发计划中所有赞助企业
赞助,是指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获得宣传效果)而向某些活动体育、艺术、社会团体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行为。体育赞助,是指企业为体育赛事或运动队提供经费、实物或相关服务等支持,而体育赛事组织者或运动队以允许赞助商享有某些属于它的权利(如冠名权、标志使用权及特许销售权等)或为赞助商进行商业宣传(如广告)作为回报。
赞助的实质是双方资源或利益的交换与合作。因此一项成功的赞助必须是双方互利互惠、互有所得的,它也是受法制化市场经济左右的。赞助绝非只是“卖广告”或“属冠名权”,而是双方资源重新配置的深层次合作。[1]

全球合作伙伴

国际奥委会的全球合作伙伴计划(以下简称TOP计划),由国际奥委会直接谈判和管理,每四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含一届冬季奥运会、一届夏季奥运会
加入该计划的企业获得“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的称谓,也因此获得了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开展市场营销等权利及相关的一整套权益回报。国际奥委会优先确定TOP计划,组委会将获得其他产品类别的市场开发权利。同时,TOP伙伴享有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技术、服务类别的排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