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历

中国古代历法
四分历是以365/4日为回归年长度调整年、月、日周期的中国古代历法。冬至起于牵牛初度,则1/4日记在斗宿末,为斗分,是回归年长度的小数,正好把一日四分,所以古称“四分历”。战国至汉初,普遍实行四分历。“四分历”的创制和运用,集中体现了古代中国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天文历法水平,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非常宝贵的价值。

简介

四分历亦称“后汉四分历”。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实施的历法。编欣、李梵等创制。规定一年(回归年)为365又1/4日,一月(朔望月)为29又499/940日,19个太阴年插入7个闰月,因岁余为四分之一日。因为当时所用的太初历(八十一分法)比四分历斗分更大,可见疏阔,经使用一百八十几年与天象已明显不符,又由编欣、李梵等编订新历,恢复古法。取汉文帝后元三年庚申岁为历元,上距鲁哀公十四年孔子获麟320年。这就是“后汉四分历”。其数据均比太初历准确。《后汉书。律历志中》:“四分历本起图谶,最得其正。”

来源

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中国天文学史》第五章一:“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开始采用张盛、景防、鲍业等以四分法所推算的弦望和月食时刻。元和二年(公元85年)正式颁布编欣、李梵等人编的四分历。它以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61年)十一月夜半朔旦冬至为历元。由此推算,东汉四分历的交气、合朔时刻比太初历提前了四分之三日,从而有利于太初历历法后天现象的校正。其后又经贾逵等人共同讨论和修订,总结了几十年来的观测记录,取得了更显著的进步。这个历法后世一般称为后汉四分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