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翔

清朝大臣
陈凤翔(1751-1812)字竹香,江西省崇仁县北耆(今巴山镇桥北)人。官至江南河道总督。到京师探望父亲时,拜铅山蒋士铨太史为师,甚得蒋器重,乾隆年,将其由监生荐充国史馆誊录,乾隆五十二年补直隶新城(今河北高碑店市县丞,后调蠡县知县。在蠡县任上,他改变以往治理猪龙河由胥吏经办,耗银万两的做法,由沿河居民各自修筑所属堤段,护卫田舍,吏役不得包揽摊派,使县民得以长期受益。乾隆五十四年调玉田县令,曾一天判决50余件积案,在任5个月,以父丧离职。逾年,因玉田任内失察逃流一事被革职。后由直隶总督梁肯堂保奏,到丰润营田效力。

人物简介

乾隆五十四年(1789),永定河水漫口,梁肯堂奏请委派陈凤翔前去负责疏浚。先后历任元氏宝坻天津等县知县,署理过遵化州、保定府事务。
陈凤翔书法
嘉庆六年(1801),特旨补授永平知府。适逢永定河决口,即调为永定河道台,与侍郎那彦宝等一起,组织民工扩展河堤,拓宽河道,使水得以畅通。在任6年,历汛期18次,均安然无事。十四年,升河东河道总督,管理河南山东及运河河务,他导引黄河水调剂运河,使微山湖枯水季节重载船只亦能通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