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卫生局

济南市卫生局
济南市卫生局曾是市政府工作部门。2014年市政府发布《关于整合组建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确定整合市卫生局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

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卫生、食品安全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性相关卫生技术规范。
(二)承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临床用药安全规范,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制度和药事管理。
(三)统筹规划与合理配置全市卫生资源,负责拟订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