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族

开快车的行为,飚车族
飙车族,是社会上对飙车的人的统称,他们把汽车当做宣泄的工具,三五成群,在宽敞的道路上踩下油门,追求“飞翔的感觉”。小“海归”、爱车一族、汽车改装店老板、明星等容易成为“飙车族”。近年来,飙车行为开始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出现,电影《头文字D》中展现“汽车漂移一族”的飙车场景常常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北京出现过“二环十三郎”,这是一个群体的代名词,即车主用13分钟飙完北京整个二环路。在上海,一些高架道路由于路况较好,也成为飙车的主要场所。

基本含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飙车”的解释是:“开快车”。这意味着,只要是超速驾驶就属于“飙车”,无需驾驶车辆与其他车辆互相追逐等前提。
北京律师程存秋在其《公路飙车行为法律分析》一文中,将“飙车”定义为“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以超过最高限速行驶,通过相互高速追逐、穿插车道等进行竞技或比赛的行为”。
2006年4月杭州市发布的《杭州市公安局关于禁止机动车飙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对飙车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杭州市公安局在其新闻通稿及新闻发布会上,都避免使用“飙车”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