栎阳

战国时秦国之都
栎阳,古县名,[1]阎良区武屯镇新兴街道[2]秦献公秦孝公时期、秦楚之际塞王司马欣、汉王刘邦时期的都城所在地,[2][3]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的改革之都、法治之都。[4]
秦献公二年(公元前383年),修筑栎阳城,迁国都于栎阳。秦献公十一年(公元前374年),设立栎阳县。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由栎阳迁都咸阳秦汉之际,汉王刘邦元年(公元前206年),项羽三分关中,封司马欣为塞王,设都城于栎阳,辖咸阳以东至黄河地。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暂立国都于栎阳,七年(公元前200年)迁都于长安。之后,栎阳县先后更名,县治和辖地也多有变化。自蒙古开始,栎阳县撤销,辖地属临潼县[1]
1964年,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对栎阳城展开了考古调查与勘探。1980-1981年、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单位相继进行了两次探索,勘探、试掘确定了不同阶段的栎阳城的“一号古城”“二号古城”“三号古城”,[5]总面积达30多平方千米。[4]2001年,栎阳城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栎阳城遗址入选当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5]

历史沿革

战国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