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

孙中山长子
孙科(1891年10月20日-1973年9月13日),字哲生,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现广东省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村),孙中山长子,原国民党重要官员之一。[1][2]
孙科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因父亲孙中山领导的广州起义失败,孙科随母亲前往美国檀香山投奔伯父孙眉。在檀香山读书期间孙科加入同盟会,进行革命宣传。辛亥革命成功后,孙科回到中国,三任广州市长,积极主持广州的市政改革,使广州成为同时期城市管理的典范。1928年起,孙科先后任国民政府委员、考试院副院长、行政院铁道部长和交通大学校长等,主持修筑粤汉、陇海铁路。1931年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上,孙科当选行政院院长进行组阁,但因为难以在职位上展开工作,仅25天便提出辞职。1933年,孙科改任立法院院长,期间主持修订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献《五五宪草》。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孙科促成《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后多次出访苏联达成贷款协议,得以向苏联购进武器支援抗战。1947年,他任南京国民政府副主席。1948年,他与李宗仁竞选副总统落选,后再度出任行政院长。[3]国民党败退台湾之际,孙科未跟随蒋介石前往台湾,而是先后避居香港美国等地。直至1965年10月抵达台湾,先后任“总统府”资政、“考试院”院长。1973年9月13日,孙科因突发心脏病在台北荣民总医院去世,享年83岁,葬于阳明山双重溪墓园。著有个人回忆录《八十述略》。[1][2][4][5][6][7]
孙科三任广州市长期间,主持的广州施政改革影响了民国时期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任职铁道部期间,主持修订了两条粤汉、陇海铁路促进了西部和西南地区的开发,并在抗战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他还主持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小型航空公司。孙科主持起草的《五五宪草》是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献,成为他在立法院院长任内较为突出的功绩。此外,孙科还为抗战进行了大量的活动,是国民党中的抗战派。孙科去世后,蒋介石于次日下令治丧时称孙科“为革命元勋,器量恢弘,才识远大,力行三民主义,学术造诣渊深”。[8][9][10][11][7]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