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因父亲孙中山领导的广州起义失败,孙科随母亲前往美国檀香山投奔伯父孙眉。在檀香山读书期间孙科加入同盟会,进行革命宣传。辛亥革命成功后,孙科回到中国,三任广州市长,积极主持广州的市政改革,使广州成为同时期城市管理的典范。1928年起,孙科先后任国民政府委员、考试院副院长、行政院铁道部长和交通大学校长等,主持修筑粤汉、陇海铁路。1931年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上,孙科当选行政院院长进行组阁,但因为难以在职位上展开工作,仅25天便提出辞职。1933年,孙科改任立法院院长,期间主持修订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献《五五宪草》。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孙科促成《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后多次出访苏联达成贷款协议,得以向苏联购进武器支援抗战。1947年,他任南京国民政府副主席。1948年,他与李宗仁竞选副总统落选,后再度出任行政院长。[3]国民党败退台湾之际,孙科未跟随蒋介石前往台湾,而是先后避居香港、美国等地。直至1965年10月抵达台湾,先后任“总统府”资政、“考试院”院长。1973年9月13日,孙科因突发心脏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