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栋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刘元栋(1884-1911),字钟群,福建闽县人,是中国革命家和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由于家境贫寒,他只能在私塾读书几年。刘元栋性格豪爽,嫉恶如仇,身材魁梧,善长拳术。他对清政府的腐败和丧权辱国感到十分不满。1900年,他参加了反革命会党组织复明山堂,并与林斯琛等人成为挚友。1902年底,他加入了共和山堂,成为骨干分子。1904年,他参加了共和山堂领导人设立的藤山文明社。1911年4月27日,他参加了由黄兴领导的广州起义,并英勇牺牲。他被安葬在广州黄花岗,成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1][2]

个人介绍

刘元栋,清光绪十年生。父炜阳在仓前街开一家小酱店,元栋仅读几年私塾,因家庭生活困难被迫辍学。他年轻时身材魁梧,性格豪爽,嫉恶如仇,善拳术。他目睹清政府吏治腐败、丧权辱国,十分不满。光绪二十六年,参加反清复明的会党组织——复明山堂,与林斯琛等人结为挚友。光绪二十八年底,元栋加入共和山堂,并成为骨干分子。光绪三十年,参加共和山堂领导人设立的藤山文明社。[3]
刘元栋
光绪三十一年夏,藤山文明社被政府勒令解散,元栋潜往祖籍长乐,发动群众,以图再举。不久,元栋等共和山堂骨干分子陆续回福州,在巷下冯巷古榕书院成立“汉族独立会”,元栋负责安全和吸收会员的工作。为扩大革命力量,他多次单身前往荒僻乡村联合会党,每遇会员困难,多解囊相助,甚至脱衣典当,亦毫不介意,被称为“慷慨刘先生”,远近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