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卫生厅曾是浙江省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二)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将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等具体技术性、服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承担。
(四)划入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