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卿

南宋名臣
陈俊卿(1113年-1186年)是南宋时期的一位官员和诗人,出生于福建莆田。他于绍兴八年(1138年)考中进士,先后担任泉州观察推官殿中侍御史、权兵部侍郎等职。宋孝宗即位后,他被任命为中书舍人,充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在担任官职期间,他多次被排挤和调动,历任泉州知州漳州知州等职。乾道三年(1167年),他被召为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次年拜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枢密使。由于与同僚虞允文不和,他被调任福州知州,兼福建路安抚使。淳熙二年(1175年),他再次被任命为福州知州。淳熙九年(1182年),他以少保、魏国公的身份致仕。淳熙十三年(1186年),陈俊卿去世,享年74岁,被追赠太保,谥号“正献”。他的文集和奏议均已失传,但《全宋诗》收录了他的九首诗。

人物经历

陈俊卿(公元1113-1186年)字应求,莆田人。生于宋徽宗政和三年,卒于孝宗淳熙十三年,年七十四岁。幼庄重,不妄言笑。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登进士第。授泉州观察推官,勤于职务。秩满,时秦桧当国,察其不附己,以为南外睦宗院教授。桧死,召为校书郎。孝宗时,除著作佐郎,兼普安郡王教授。累迁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枢密使,左丞相。后上章告老,以少师魏国公致仕。俊卿天资忠孝,清严好礼。在朝正色立言,无所顾避。凡所奏请,均关治乱安危之大者。卒,谥正献。俊卿著有文集二十卷,《宋史本传》传于世。[1]
“八太师”、“一门二丞相”:
“八太师”指的是莆田“阔口陈”的“九代八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