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发生于公元1871年,琉球国宫古岛岛民上缴年贡的船队归途中遇台风漂流至台湾东南部,船上69人当中三人溺死,54人被台湾少数民族杀害,仅12人生还回国。1874年(中国清朝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利用清朝官员的糊涂,称琉球是日本属邦,试图吞并清朝藩属国琉球国,并以此为借口发动大举进攻台湾岛的军事行动。这是日本政府自从明治维新以来第一次向国外发动的战争,也是清朝与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

历史背景

琉球王国原本在明朝时为中国的藩属国,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琉球不断向中国进贡,琉球历代国王都接受中国册封。1372年,明朝太祖朱元璋中山王察度发布诏谕。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贡。琉球成为明王朝的藩属。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从此,琉球使节与清廷往来不断。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清康熙二年)和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但是日本江户幕府时期武力迫使琉球王国向日本进贡,等于琉球王国同时跟中国(当时为清朝)与日本称臣进贡,所以日本明治政府建立后一直想让琉球王国只向日本政府进贡称臣,进而并吞琉球,因此便等待机会下手。
而在台湾方面,清朝虽然在1683年顺利的将台湾纳入清帝国版图中,但是对于台湾的态度却一直犹疑不定,所以对于台湾的治理态度仅只于已经开发的区域,而对于尚未开发区域则以划分界线的方式限制人民越界开垦,并且不纳入统治范围内,因此成为后来日本出兵的有利条件。
1871年(中国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4年)10月一艘琉球宫古岛民的进贡船在回那霸航行时遭遇台风,漂流至台湾南端,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上岛登岸。但后来他们因闯入高士佛社台湾少数民族住地,遭台湾少数民族杀害54人,逃过一劫的其余12人则在当地汉人营救下前往台南府城,然后转往福州乘船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