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权

一种身份权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身份权。源于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罗马法主要以亲权人为出发点,而日耳曼法则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近代国家大都继受日耳曼法的规定,不仅把亲权视为一项权利,也视为一项义务。现代各国对亲权的规定不尽一致。如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秘鲁大陆法系国家都[xuān]有亲权;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亲权与监护权不分,统称监护。社会主义国家则大多未设立亲权制度,但法规中有亲权的内容。现代法中亲权一般由父母共同行使。父母行使亲权必须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未成年子女必须服从父母的亲权;父母必须履行亲权的责任。亲权一般分为对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义务和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对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义务,是亲权的主要内容。

含义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监护或教育就是亲权制度的核心内容。亲权建立在父母子女血缘关系的基础上,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专属于父母,被认为是父母对人类社会的一种天职。在现代社会,以教养保护未成年子女为中心的亲权,不仅为权利同时也为义务。作为父母享有的一种重要民事权利,亲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实施有关保护教养子女的事项或范围,并以之对抗他人的恣意干涉。亲权又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生育以后,对其自身所[]生、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儿女进行抚养、教育、保护,是人类的天性,也是夫妻双方对国家社会应尽的义务。因此,父母既不得抛弃亲权,也不得滥用亲权。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所谓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进行教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孩子、亲权

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