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利福德·格尔茨

美国人类学家
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1926年8月23日-2006年10月30日),美国人类学家,解释人类学的提出者,象征人类学的代表人物。[1][2]1926年8月,生于美国旧金山的一个中产阶层家庭。[3][4]1950年毕业于俄亥俄州的安[]澳克学院,获得哲学学位。受当时美国人类学家C.克拉克洪学术思想的影响,对经验主义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进入哈佛大学社会学关系学系学习。[5][6]曾先后担任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等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加利福尼亚大学巴凯学院人类学系副教授、芝加哥大学新兴国家比较研究会任人类学副教授、普林斯顿高等科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教授。[7][8]知名著作有《文化的诠释》《剧场国家》《地方知识》《农业的内卷化:印度尼西亚生态变迁的过程》等。

学术生涯

格尔茨在哈佛开始他的学术生涯,他在那里担任研究助理和指导,1958年到1959年他在Palo Alto的行为科学高等研究院做研究员,随后成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人类学助理教授。1960年到1970年,格尔茨在芝加哥大学度过十年,并且在 1964年成为正教授。1970年后,他加入普林斯顿的高等研究院,并成为该院社会科学的第一个教授,期间1978到1979年曾经短暂的牛津授课。
格尔茨的学术生涯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他最初对人类宗教生活与符号体验感兴趣,后来致力于社会经济问题的研究,到了晚年关注的重点又回到符号与文化上。格尔茨的思想理论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和克拉克洪有很大联系,特别是马克斯·韦伯思想中的“行为” “意义”“理解” 与“合理性” 成为格尔茨理论的主要前提。
对格尔茨来说,文化是一个象征系统,是由象征有机地结合而形成的意义体系。这里“意义”指的是包含认识、情感、道德在内的一般性思考,它是具有知觉、观念、理解、判断的一种包容性的概念。“象征”则被界定为所有事物、行为表现、事件、性质以及关系都是传递某种“意义”的载体(vehicle)。任何一种物质、行为表现、事件、言语活动,只要它是传递某种“意义”的话,那么它就是“象征 ”。但是意义又不是象征(物、体、行)本身的内在属性,是人所赋予的。人则是生活在由自己编织的意义网络里的动物,人的行动是一种传达意义的最直接的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