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索长阿

清兴祖福满的第三个儿子
爱新觉罗·索长阿(1523年—1584年),是清朝宗室,清太祖努尔哈赤的三伯祖,[1][2]后被尊称为三祖。他成年后分家居住在河洛葛善,并多次随王杲骚扰明朝边疆,因此被称为"建州贼首"。[3]他的葬地位于赫图阿拉城西屯祖坟。虽然有些资料中生卒年不详,但他在清朝历史中的地位和贡献不容忽视。

人物生平

索长阿(1523-1584)清兴祖直皇帝爱新觉罗·福满第三子努尔哈赤的三伯祖,后称三祖。
索长阿成年分家后,居住在河洛葛善地方(满语:山沟里的村寨),也就是今天的新宾永陵镇草仓北沟罗家堡子村后的台地上。河洛葛善城,俗称"东古城子"。
索长阿青年时期和四弟都是长期从事贸易活动。他经常率领属下出入辽东马市,不择手段的寻求财富。他千方百计地谋取明朝颁发的"敕书",以便从明廷马市的备御官手中领取"抚赏",并且"近边住牧、换盐米、讨酒食"(辽东志)。在六兄弟中,他是除觉昌安外,到辽东马市次数最多的人。他在自己部落自采、自养、自猎或低价购买人参、松子、木尔、蜂蜜、马、貂皮鹿皮等,然后到马市换取绸缎、靴袜、锅、碗、犁[huá]等生活、生产用具,并加以倒卖,从中牟利。他把获取财富看成是最重要的生活目标之一,所以经常采取欺诈和暴力的手段获取财富。例如:萨克拉部长巴士翰巴图鲁之妹,聘给董鄂部长克辙儿子额而机瓦,当额而机瓦等人在相亲途中被托莫部人杀掉后,克辙高价悬赏捉拿杀子凶手。索长阿为得到金、帛等财产,竟采取欺诈和无辜杀人的手段,秘密谴人见克辙说:你子是我部下所杀。你若给我金帛,我就杀掉他们。克辙一想,自称对此事负责的人太多了,实际上都是向想我要钱呀,于是,对此产生怨恨,并引兵攻掠了宁古塔贝勒所属的东西二路。由于宁古塔兄弟子侄共分居"十二处",势力分散,董鄂部一攻,便暴露出没有战斗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