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学

研究体育运动的综合性学科
体育社会学,又称体育运动社会学,[1]研究体育运动的社会功能、发展规律及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社会学分支学科。
研究体育运动的社会功能、发展规律及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社会学分支学科。又称体育运动社会学。
起源与发展  早在19世纪下半叶,英国学者、社会学创始人之一H.斯宾塞就探讨过体育的教育问题。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论述过清教徒对体育运动的兴趣;G.齐美尔也曾以体育竞赛来揭示人的社会化,并把它视为冲突中的一个统一因素。现代体育社会学发端于20世纪20~30年代。一般认为,德国学者H.里塞和美国学者F.罗德是该学科的开拓者。1912年里塞出版了《运动社会学》,第一次把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方式,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体育运动进行了考察。罗德于1937年发表了《体育社会学》。初期的体育社会学侧重研究竞技、体育团体、大学体育运动、观众等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波兰日本苏联芬兰等国的学者对体育运动进行了系统的社会学研究。1956年罗德等人发表的《目标──建立一门体育运动社会学》一书被国际体育理论界公认为首创性著作。1964年 6月,由国际社会学学会倡议,在国际运动与体育理事会日内瓦工作会议上,正式成立国际体育运动社会学委员会。它每年都举行年会,就有关体育运动的社会学问题进行学术讨论与研究。工作内容有:①组织世界性学术讨论会;②举办研究班;③与社会学界共同举办有关体育社会学的会议;④开展国际合作的科学研究活动;⑤创办期刊。主要刊物有《国际体育社会学评论》和《国际体育社会学委员会公报》。此后不久,被国际社会学学会接纳为会员,标志着体育社会学学科地位的正式确立,体育社会学的学术研究也开始从分散进入国际合作时期。
当代美国大部分体育院系都开设体育社会学课程,有的院校还可颁授博士学位。重视发挥教学优势,以推动体育社会学的发展,是西方许多国家的共同特点。苏联的体育社会学着重研究:体育运动的社会性质;作为社会生活现象和社会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运动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体育运动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