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

非政府公办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
民营医院(Private hospitals),是指非政府公办的,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1]。民营医院大部分是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
中国的民营医院从1995年至2000年,曾经是一个朝阳产业。2001年前后是民营医院发展高峰期,直至2013年9月末,全国民营医院已经发展到10795所。

内容简介

民营医院,是中国特有词汇,民营医院是指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上个世纪80年代,民营医院已经在中国医疗行业中出现。但中国民营医院真正大规模的发展,是在2001年以后。由于中国对医院实行国有管理,公立医院由当地卫生部门直接管理,而民营医院的建立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批准。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建立,但卫生部门出于对公立医院的保护,在审批时对民营医院卡得很严,民营医院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得到发展。2001年9月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开始在社会上大量出现。
2003年,民营医院的发展进入了最好的时期,由于公立医院资金投入不足,地方政府将医疗资金的投入来源盯向了民间资本。许多地方政府改革卫生医疗体制,允许公立医院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合作、股份制等形式,或整体出让的办法,引进社会资本,并对民营医院实行3年免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