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敏

中国著名书法家
李志敏(1925—1994),北京大学教授,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燕园书画会(北大书画协会前身)首任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兼中国书协艺委会副主任,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一副主席兼评审委员会主任。[1]他是我国当代书法大家、引碑入草开创者,与沈尹默合称“北大书法史上两巨匠”,与林散之并称“南林北李”。[2]
1925年4月,李志敏生于湖北老河口,祖籍河南南阳界中镇李庄。少年时代曾辗转于河南南阳、河北邢台湖北襄阳求学。1946年,李志敏考入武昌艺术专科学校,专攻书法和水墨山水。1949年,李志敏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54年,他到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直到1994年初退休。他1956年参加民法起草工作,1979年参加婚姻法修改调查研究工作,1984年参加公司法起草工作,还出版了许多法学著作。[3]
1981年,李志敏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并长期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书展评委,并当选第三届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2]李志敏一生致力于书论研究和书法探索,开创了引碑入草独特书风,丰富了当代草书的形式和风貌,填补了20世纪狂草史空白。[3]他书法理论研究贡献颇巨,著有三春堂《书论》和《草论》。[2]李志敏精通英、法、德、俄四国外语,推动了中国书法在世界上的传播。[4]

人物生平

李志敏 男,汉族,出生于湖北老河口,祖籍河南南阳。少时临习楷书多年,1946年入武昌艺术专科学校攻书画,广泛临习汉魏碑刻及大小篆,1950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到北京大学执教。毕生致力于草书探索,所作纵横恣肆,气势贯通。作品为各地博物馆、纪念馆、书画院收藏及收入《中国书画》、《中国现代书法选》、《中国古今书法选》和日本出版的《中国书画家作品选》等,或被刻石。其中《中国当代著名书家》(一九九二年五月出版)一书载文专门介绍其书法。发表《论书法的神韵》、《谈魏碑的临习》、《泰山碑刻赞》等论文。他的许多书法作品作为北大珍品赠予国际友人,他于一九八五年应邀访问日本,交流书艺,一九八八年应邀在华盛顿大学讲学,作书法专题讲演。生前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兼艺委会副主任,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一副主席兼评审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燕园书画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