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二级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英文: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成立于1904年,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北京大学下属二级学院,中国历史最悠久的现代法律教育机构之一。2020年,在Q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排在全球第23位,连续6年稳居大陆地区第1名。[17][7][2][18][1][19]
北京大学法学院起源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898年,京师大学堂设立刚成立时,便开设法律学课程。随后1904年,京师大学堂首设“法律学门”。191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系。192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法政大学。2年后,复设北京大学法律系。1930年,改北京大学法律系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抗日战争爆发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西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之后在1946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因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入北京政法学院。2年后,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复设北京大学法律系。1999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复名暨改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1][20]
截至2023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共有在职教授45名(含院聘教授)、长聘副教授7名、副教授13名,讲师/助理教授10名,多名教师被评为长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法学院拥有1个专业、国家重点学科4项、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单位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截至2022年底北京大学共有本科生6307人,硕士8880人,博士1598人。[4][11][5][21][12]

历史沿革

北京大学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