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贻直

清朝的大臣
史贻直(1682-1763年),字儆弦,号铁崖,江苏溧阳县人,是清朝的一位大臣。他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后担任检讨一职。在他的官职历程中,他曾充任云南主考、广东督学、赞善、侍讲、太子庶子和讲读学士。雍正元年(1723年),他成为内阁学士,次年升任吏部侍郎。之后,他还署理闽浙总督,升任左都御史,并协理西安巡抚,后又升任户部和兵部尚书。在乾隆初年,他历任湖广和直隶总督。乾隆九年(1744年),他被任命为文渊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然而,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他因为为次子史奕昂写信给巡抚鄂昌而被告发,被削职。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他入朝拜相。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他去世,追赠太保,并被谥号为“文靖”,入祀贤良祠

人物生平

早年仕途

史贻直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出生,江苏溧阳人。史贻直少年的时候十分熟悉古代的典章制度。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时年十九岁。自检讨五次迁升到侍读学士雍正初年,命其在南书房行走,再迁移为吏部侍郎,历任工部、户部尚书。
命如河南总督田文镜信阳知州黄振国等,定[yàn]入告。上蔡知县张球,文镜所尝荐,贻直等发其讳盗。下吏议,文镜疏自劾。复命如山西按前总督年羹尧领河东盐政,私其子挠盐法雍正七年(1729年),复命如福建巡抚朱纲劾按察使乔学尹等,并论如律。雍正帝奖其公当,命署福建总督。福建水师巡海,挟市易物蚀关税,贻直为申禁。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四府以米少,仓谷不如例[tiào]易,贻直请以台湾应输兵米易谷运四府,以次粜旧存新;内地兵戍台湾,往还扰番社,贻直请下台湾总兵,戍兵往还,遣裨将检押:皆如所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