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橞

明代塞王之一
[huì](公元1379—1428年),[2]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九子,[3]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封谷王,明代塞王之一。[a][4]母亲郭惠妃郭子兴的女儿。[5]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橞来到自己的藩国宣府,并修建城防。“靖难之役”中他曾奉命驻守金川门,后开门迎降。被明成祖朱棣厚赏改藩国长沙[3]在长沙,朱橞日渐骄横,抢夺平民的田地,贪污赋税,擅杀没有犯罪的人。长史虞廷纲劝阻,被他杀害,后又意图联合蜀王谋反,被蜀王朱椿告发,永乐十五年(1417年)和两个儿子被削为庶人。[1]
朱橞主持并参与宣化城、明长城的建设,为抵御北方少数民族的袭扰,巩固明朝疆域做出了贡献。[2]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