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林

国家一级作家
刘兆林,男,汉族,1949年4月12日出生,黑龙江巴彦人,中共党员。当代作家,曾任辽宁省作家协会主席、党组书记。笔名:纪兵、鲍红。主要社会兼职: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辽宁省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文联副主席,辽宁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副主任。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个人经历

1949年4月12日生于黑龙江省巴彦县,汉族。1968年从巴彦一中入伍,退伍时为沈阳军区政治部创作室师职专业作家。毕业于辽宁大学中文系,曾在鲁迅文学院作家研究班就读两年半。198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89年当选辽宁作协副主席,1992年转业任驻会副主席。曾任辽宁作协党组书记、主席、辽宁省文联副主席、辽宁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宣传委员会主任,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一级作家。发表各类文学作品三百余万字,代表性作品有:长篇小说《绿色青春期》、《不悔录》;中篇小说《啊,索伦河谷的枪声》《船的陆地》《黄豆生北国》、短篇小说《雪国热闹镇》及散文集《高窗听雪》《和鱼去散步》和《父亲祭》等,分别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文艺奖、中华文学基金会庄重文文学奖”、东北文学奖等多种重要文学奖。本人获国务院优秀专家特殊津贴,辽宁优秀专家、并获辽宁文艺新星、辽宁省德艺双馨中年文艺家等奖励称号,名字被列入国内外数十种名人辞典。[1]

刘兆林[沈阳军区政治部创作室专业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