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罗木得村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哈克镇下辖村
扎罗木得村是隶属于呼伦贝尔海拉尔区哈克镇的行政村,位于海拉尔区管辖区域的东部,呼伦贝尔草原东端,同时位于大雁矿区(经济区域)境内。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大陆性草原气候。西距海拉尔区市区60公里,总面积70.2平方公里。
截至2014年,扎罗木得村面积70.2平方公里,人口3025人。
扎罗木得村是内蒙古自治区“十个全覆盖”计划的覆盖范围,交通便利,有滨洲铁路、 G10绥满高速公路301国道(G301)经过。铁路车站扎罗木得站大雁矿区用于煤炭外运的车站之一。

建制沿革

清代黑龙江将军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1]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洲国撤黑龙江省,设置兴安北省索伦旗。扎罗木得为苏木,属于索伦旗,后改建扎罗木得努图克。[1]1945年随索伦旗划入呼伦贝尔自治省,1948年随呼伦贝尔自治省划入内蒙古自治区[1]1950年1月,以索伦旗牙克石街为基础,划出索伦旗所辖扎罗木得努图克、免渡河努图克,布特哈旗所辖博克图努图克,成立喜桂图旗(1983年后改县级牙克石市)。[1]1950年10月,划入海拉尔,隶属于海拉尔哈克努图克。1956年,哈克努图克分为扎罗木得乡和哈克乡。1958年,扎罗木得乡并入哈克乡,改为海拉尔哈克乡扎罗木得行政村。1969年,随海拉尔划入黑龙江省[1]1970年,经济上划入大雁矿区(经济区域)。1979年,随海拉尔划回内蒙古自治区[1]经1993年,1997年多次政区边界调整,扎罗木得村东部部分地区划入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矿区(历史行政区划),不再与牙克石市接壤。2000年,哈克乡撤乡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