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尚书

古代官职名
工部尚书是中国古代官职,工部的最高长官,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工部始设于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清末改为农工商部。[1]
工部尚书在隋朝大兴土木的背景下得以确立,由于隋朝国[zuò]短暂,隋朝所建的都城大运河等大型工程连同工部制度一起为唐所继承。工部作为国家管理大型工程营建的中央政令部门,在隋唐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部门长官的工部尚书的首要职责即是负责工程营建。隋唐逾300年历史中,可考的工部尚书人数达127人。[2]

简介

工部为中国古代官署名。周代属冬官事,秦汉少府曹魏自少府分置水部曹,隶尚书台,掌水利工程,兼领航运之政。晋置屯田曹、起部曹,掌农垦(军垦由屯田中郎将领之)和水利事业。南北朝时期,南朝沿置不改,北朝损益不定。隋朝将前述诸曹合并置为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沿用北周工部的名称,列为尚书省六部之一。
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工部司为工部头司,掌营建之政令与工部庶务;屯田司掌天下田垦;虞部司掌山川水泽之利;水部司掌水利。长官称工部尚书,置工部侍郎一人,後代相沿不改。明朝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洪武二十六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改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职掌、设官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