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华法案

美国1882年签署的法案
《排华法案》是美国于1882年5月6日签署的一项法案,是根据1880年对《柏林盖姆条约》的修订而制定的。该法案允许美国暂停华人移民,针对大量华人因中国的内部动荡和有机会得到铁路建设工作而迁入美国西部所作出的反应,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该法案将所有华人劳工拒于美国之外长达十年,其1884年修正案更限缩了先前入境的移民离开和进入美国的规定,同时阐明,无论这些华人的国籍为何,该法皆适用。虽然该法案很久之前就被废止,但是长期以来它却一直是《美国法典》的一部分。即便是今天,虽然它所有的内容都早已被废除,但是《美国法典》第8篇第7章题名为“排除华人”(Exclusion of Chinese)。2012年6月18日,美国众议院全票表决通过,美国正式以立法形式就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道歉。该议案为无记名表决,英文原词是“regret”(后悔)而不是“apology”(道歉)。[1][2][3]

时代背景

华人是在1848-1855年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中开始大量进入美国的。一直持续到随后的一些大的劳工密集的工程,例如跨大陆铁路的修建。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自在太平天国运动后陷入贫困的华南地区,来美找寻着他们的财富。起初,那里有着充足的表层金,所以华人的到来被容忍,如果不算是热情接纳的话。然而当容易获取的金的储量缩小,淘金竞争加剧的时候,对华人的憎恶也随之加剧。本土主义者团体开始声称,加利福尼亚的金子是美国人的,而后开始对外籍淘金者进行肉体侵害。华人们在被强行驱逐出金矿之后迁入了城市,主要是旧金山,从事薪酬劳动和仆役。随着美国经济的衰败,针对华人的憎恨被州长约翰·比格勒政治化,他将美国的不幸归咎于华人苦力和1864年和1869年间签约建造中央太平洋铁路(Central Pacific Railroad)的华人劳工。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反华人组织是白人至上组织,它在全国大约有60个分部。
淘金中的中国人
最初加州政府并不支持排华,因为华人的税收填补了政府的赤字。后来,政府财政富裕了,便不再反对排华。在1860年之前,华人是加州最大的移民团体。因为华人大部分都是健康的成年男子,所以尽管这些华人提供了廉价的服务,但却没有使用例如学校和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