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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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1月设置的一个部门。
部门职责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在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执行以下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总计划起草国营贸易及合作社贸易总计划,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后实施;